履行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義務聲明書
法令宣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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彩穎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為保障求職者權益,並落實個人資料保護機制,特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(以下稱個資法)第八條第一項規定,向您說明本公司蒐集、處理、利用您所提供個人資料之管理方針,以及您依法享有之權利如下:
1. 蒐集之目的:
基於招募任用、人才媒合、人事管理及業務執行之特定目的。
2.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:
包括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聯絡方式、照片、學經歷、語言與專業資格、期望職缺等(屬於國家個資類別 C001、C003、C011、C061 等規範)。
3. 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:
4. 不提供個人資料對權益之影響:
當事人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。惟若您拒絕提供招募任用所需之必要資料,本公司將無法進行履歷審核,亦無法提供後續之就業媒合服務。
5. 當事人依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:
【個人資料權利行使及諮詢窗口】
當事人如欲行使上述個資法第三條規定之各項權利,或有任何個資安全疑慮,歡迎隨時透過以下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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